最近的新聞報導得知,無薪假又悄悄地席捲台灣的就業勞動市場。

無薪假最初或最廣被人知曉的時期,應來自於2008年的金融海嘯,企業為了因應全世界經濟市場的不景氣,開始提出減少企業營業成本的對策,提出無薪假的概念,變相地降低勞工的薪資,讓勞工一起陪伴企業度過這個非常時期。由此可推測當愈多企業實施無薪假的政策(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),即顯示台灣企業又面臨了一些困境,需要採用此辦法,解決當前所遭遇的問題。

 

根據勞動部統計資料顯示,近8年來,2011年實施無薪假制度的事業單數和人數為居多,接著大幅遞減,直至2015年有小幅度增加,實施有薪假的事業單位提升至57家,且實施人數為4千名員工,隨後2016年實施有薪假的事業單位縮減至21家,實施人數為5百多名員工,但是到了2018年實施有薪假的事業單位提升至25家,實施人數則突破3千多名員工,可見近年來需特別關注我國企業未來的發展與走向,同時也希望台灣無薪假的案例可以愈來愈少,並且更加重視勞工在就業市場的權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