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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結構方程模型-違反估計】

隨著電腦科技技術的快速演變,統計方法的操作亦有了大幅度的進步,促成當前結構方程模型的盛行,學習和使用結構方程模型的人愈來愈多,其中多數人通常在執行結構方程模型時,多會以各種適配度指標作為確認整體模型的優劣,但卻時常忽略了,每項統計分析方法都有一些前提假設需要被滿足,在滿足這些前提假設之後,方才能夠說明與支持該統計分析跑出來的結果是適用的。

關於結構方程模型的前提假設,本篇以採用估計參數是否違犯估計(offending estimates)為依據:

備註:出現Heywood cases,其中原因可能為樣本數過少(少於300個樣本)或每個構念(construct)並未具有三個測量變數。

參考文獻

Hair, J. F., Black, W. C., Babin, B. J., & Anderson, R. E. (2009). Multivariate Data Analysis, 7th, Upper Saddle River, NJ: Prentice-Hall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