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薪資與高房價的現況,使得現代年輕人對擁有自己一個專屬獨自生活的空間,不抱持太多的希望。

我國政府在探討國民幸福指數中,除納入所得與財富、就業與收入等部分指標之外,亦涵蓋居住條件,而房價所得比即為其中一個衡量指標,計算公式如備註。

依據統計處資料顯示,2011年至2016年之間,2011年為7.3倍、2012年為7.8倍、2013年及2014年均為8.4倍、2015年為8.5倍、2016年為9.3倍,由此明顯可知,我國的房價所得比逐年提升,購買房子的壓力隨著時間的遞移,愈來愈沉重

另根據政府最新一期房價所得比為2017年第二季的資料顯示,全國平均房價所得比為9.0倍,其中僅有三個縣市超過平均值:臺北市(15.01倍)、新北市(12.27倍)及台中市(9.3倍)

其他縣市則是介於8.42至5.26倍之間,依序由高至低分別為:彰化縣(8.42倍)、新竹縣(8.37倍)、桃園市(8.12倍)、宜蘭縣(8.03倍)、高雄市(7.94倍)、花蓮縣(7.88倍)、新竹市(7.76倍)、南投縣(7.73倍)、苗栗縣(7.64倍)、澎湖縣(7.46倍)、台南市(7.2倍)、台東縣(6.88倍)、雲林縣(6.59倍)、屏東縣(5.70倍)、嘉義市(5.61倍)、嘉義縣(5.34倍)、基隆市(5.26倍)。

整合上述,雙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高出全國平均值相當多,反映此二首都的薪資和房價水準相差較多,以至於在此居民和年輕社會中間份子,如欲為了買房子,需要用時間累積更多的存款,才能夠攢下屬於自己的小房小窩,或許這也是為什麼現代人不願意買房子,改選擇租房子為居多之原因吧!

 

備註:房價所得比=中位數住宅總價/家戶年可支配所得中位數,數值愈高表示負擔購買房屋的能力愈沉重。